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蜜蜂打电话给我的时候,我正在蓝月芳和马提尼约会。马提尼给我的感觉不错,够高够帅够有情调,基本上跟他的网名匹配。门肯赞誉马提尼是“唯一能和十四行诗相媲美的美国发明”,有点儿意思。我喜欢在光线暗淡的酒吧透过锥形酒杯看马提尼晶莹却苦涩的身影,像观摩指尖上的小诗和小诗里掖藏的意蕴。所以,马提尼刚在“爱情是一撮灰”(我随便加入的群)冒头,我就下意识地将他加为qq好友。这么做的目的性十分可疑,狡黠的解释是,我在捕捞人生中不可多得的逗点,借以和句号区分,意思是故事没完。
我和马提尼保持了相当一段时间的缄默。期间,我无数次在电脑屏幕前窥看他,如同一只蹲踞在黑 ……阅读全文